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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助學金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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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時間: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壹個月內辦理之。

 

申請資格:全國大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及夜間部、空中進修學院,全學年學分數至少30學分以上)及高雄市高中、高職、五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應繳資料:

  (一)申請書(向基金會索取或自行影印)。

  (二)視障證明:依政府七十九年公佈之殘障福利法第三條第一項有關視覺障礙者之標準,請附眼科專科醫師證明或視障手冊影本(多重障礙需註明視障標準)。

  (三)成績證明:繳前一學年成績單。學業及操行成績須七十分以上。

  (四)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須為目前就學中)。

 

錄取標準及順序:以學業成績高者為錄取,學業成績相同者,以操行成績高者為錄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已享有其它獎助學金者。

  (二)前學年內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申請期限:每年九月十五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止接受申請(以郵戳為憑)。

審查程序:基金會接到申請後,由執行秘書審理,再提常務董事會複審核定。

錄取名額:暫定二十位,按當年經費預算調整。

獎助金額及發放:金額每名伍仟元整,經錄取後郵寄發放。

申請書及有關證件請寄:807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號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眼科轉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收。

 

※詳細內容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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